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继权 通讯员吴汉君)为了在网吧争一个座位,王某被佘中华刺死。近日,佘和为其提供凶器的郑学两人被柳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年,共同赔偿被害人亲属18万多元。
去年12月27日傍晚6时半,佘中华到柳州市柳长路一网吧上网。不久,王某进入网吧,要求佘把位子让给他,佘拒绝,两人因此发生肢体冲突。佘叫同在网吧的郑学帮忙。郑掏出一把啄木鸟尖刀,一起与王扭打。佘向郑要过尖刀,将王刺伤致死。
次日,佘郑二人自首。因被害人先挑起事端,也有一定责任,二人被从轻处罚。虽然郑只提供了刀具,法庭审理后认为,他应该知道给刀的行为会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所以同样按故意伤害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