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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朝着和谐社会迈进,对农民的乱收费,对学生的乱收费都建章立制,有专司机构来进行管理,可对教师的乱收费至今都无人来管。由于政府监管部门的缺位,这一乱收费趋势正在越演越烈,教师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信访事件时有发生。下面是笔者亲身的经历。
2005年,继续教育交费78元,教材购买费56元,普法考试费16元,拥军优属费50元,植树造林费32元,为贫困大学生捐资100元,为受灾学生家庭捐资80元,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0元,治安联防费30元,慰问农村五保户30元,为重病教师捐资120元。全年被收费902元。
2006年,除去为受灾学生家庭、重病教师及慰问五保户等3项捐资外,其余保留。另外增收项目有:为县城某中学增添硬件设备捐资800元,指定购买某教师的著作,指定征订内部刊物和购买学习材料155元,全年被收费高达1401元。
前几年“普九”建中学,要求教师每人捐款一个月的工资,积极的一次性一个月捐完,不太积极的逐月按比例扣捐,中途有人上告,扣捐停止。可一次性捐的也不退款,没有交的不了了之。事后大家感叹:落后就要挨打。
如今的“捐款”“收费”,早不能照原意来理解了,既没有文件,也不作宣传,甚至连倡仪书都懒得发,传达个数额和交款时限下来,附带一句话:“不交的可以,将名单开上来,签上名。”大家都是知书喝墨水的人,这言外的意蕴是非常丰富的——穿小鞋、取消晋级晋职评先资格、末位淘汰、下岗待业……任你去想象解读吧。胳膊拧不过大腿,咬咬牙,放血免灾星。你找上级领导反映,吃斋摸错庙门!他们以为教师工资是他们哭来财政供养的,一番官腔教训你:“老师工资高,要多回报社会点嘛。”耗子钻风箱——找气吃。忍了、奈了!可不和谐也就日日多起来了。(作者单位:云南泸西县中枢镇石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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